为深入贯彻国家及北京市关于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管要求,规范本市租赁行业经营秩序,引导行业坚守服务实体经济本源,强化行业诚信建设、合规建设与职业道德建设,营造守法经营、公平竞争、稳健自律的行业生态,助力首都地方金融健康有序发展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国家金融监管相关制度、《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》及行业监管规范,由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牵头,全体会员单位共同自愿订立本自律公约,郑重承诺共同遵守、共同维护、共同执行。
全体会员坚决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政策,严格落实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各项要求。坚持合规立企、稳健经营,严守行业风险底线,杜绝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,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及行业自律约束,持续健全公司治理、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,实现规范可持续发展。
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,立足首都产业发展需求,聚焦真实租赁场景、真实租赁物、真实产业需求。规范开展融资租赁主业,坚决杜绝脱实向虚、空转套利、变相融资、通道业务等偏离主业的经营行为,积极赋能中小微企业、先进制造、绿色产业、科技创新与城市更新建设。
秉持诚实信用经营原则,恪守行业商业道德。业务开展全过程公开、公允、透明,收费标准、合同条款、租金结构、履约规则清晰明示,杜绝隐性收费、误导签约、不当催收及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行为。如实报送经营数据、财务信息及重大事项,不瞒报、不虚报、不造假,维护行业整体信用形象。
自觉维护本市租赁行业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,坚持良性经营、合规展业。杜绝恶性低价竞争、诋毁同业、窃取商业秘密、不正当拓客等行为。倡导同业互助、资源共享、风险共治,共建团结自律、良性协同、健康有序的首都租赁行业发展环境。
牢固树立风险为本经营理念,审慎开展业务尽调、风险审查及后续管理,严格规范租赁物管理、交易结构、关联交易及资产处置行为。持续压降各类经营风险,严防流动性风险、信用风险、合规风险及声誉风险,坚决守住不发生行业区域性风险底线。
全体从业人员恪守职业操守,坚持廉洁自律、依规履职。严禁商业贿赂、利益输送、违规操作、内外串通等违纪违规行为,强化从业人员职业素养、法治意识与合规意识,树立首都租赁行业清正规范、专业稳健的行业风貌。
全体会员须严格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会员义务,按时足额缴纳年度会费,不得无故拖欠、拒缴会费;积极主动参加协会组织的政策培训、从业人员专业培训、行业研讨、调研交流、主题活动及公益专项工作,主动配合协会信息统计、行业调研、线索核查、合规回访等工作;积极建言献策,主动参与行业共建共治,自觉维护协会公信力与整体形象,不得以任何理由消极抵制协会正常工作安排。
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,主动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积极参与普惠金融、纾困帮扶、产业赋能、公益服务等工作。自觉维护行业声誉,传递行业正能量,共同提升北京市融资租赁行业的社会认可度与行业影响力。
各会员单位自愿将本公约作为日常经营、行业活动、从业管理的行为准则,主动接受行业自律监督、社会监督与行政监管监督。对违反本公约、扰乱行业秩序、损害行业声誉,或拒不履行会员义务、拖欠会费、无故拒不参与协会重要集体活动的机构及个人,协会将依规采取约谈警示、行业通报、限期整改、暂停行业服务、取消会员资格等自律惩戒措施,并视情报送监管部门。
1. 本公约为北京市租赁行业全体会员共同自律准则,高于企业普通内部制度,具有行业普遍约束力。
2. 本公约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、监管规章不一致,以国家上位规定为准。
3. 本公约由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负责解释、修订与组织实施。
4. 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