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地方金融组织:
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分级分类动态监管,高效合理配置监管资源,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,依据《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办法》规定,我局将于2024年8月中旬开展典当、融资租赁、商业保理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四类行业的监管评级工作。本次监管评级由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组织实施,请各地方金融组织高度重视、积极配合,及时按要求准备材料,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特此通知。
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
2024年8月5日